根据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恢复正常诊疗秩序管理的通知》要求,医院日常诊疗服务,今天,县医院公布了疫情防控期间诊疗指南如下:
就诊者必带身份证,医保卡,现金,手机。必需佩戴口罩,不允许带有呼吸阀的口罩来院就诊。选带手套,帽子,塑料袋。进医院间隔一米五安全距离。出医院前洗手。特别提醒:
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县医院对所有来院人员进行预检分诊,请配合测量体温,必须扫描并出示“龙江健康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
二、来院就诊时,患者及家属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请不要带有呼吸阀的口罩。
三、就诊时尽量无家属陪同,以防止人员聚集,如患者行动不便可有一人陪同。
四、在科室候诊、检查排队时,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1.5米距离以上。
五、请患者就医时遵循“一医一患”原则,并配合门诊各楼层二次流调和测温。
六、疫情期间口腔科开诊容易造成病毒传播,所以口腔科疫情期间只针对急诊进行诊疗。
七、14岁以下(包含14岁)儿科患者,如发热请配合采集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再到儿科就诊(急重症儿科患者或因为不能配合采集咽拭子的,可先行就诊,但离院前必须配合采集)。
八、新入院患者须做肺CT扫描检查(孕产妇、儿童除外)、血常规检测、测体温排除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后方可入住普通病房。
九、住院患者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制度,配合病区护士详细登记患者及陪护个人基本情况、体温检测、流调等信息,患者住院期间不得更换陪护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要进行体温检测和接触发热患者史、旅居史等筛查,配合病区护士每天对陪护人员至少2次的体温监测。陪护凭陪护证及本人身份证出入指定病区,并限定次数。普通患者不安排探视,危重及需要术前谈话的患者,实行限时间、限人数错时探视。
十、住院患者及家属严禁在病房内、病区间随意走动,杜绝到病区大厅聚集。
目前我县无新冠肺炎病例,所以更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配合,巩固战绩,疫情防控期间,望大家遵守以上规定,既是对他人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保护,祝大家身体健康,我们共同努力,早日战胜疫情!
来源:医院
编辑:胡晗张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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