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询问“房产赠与怎么收税,程序简单吗?
”5月19日大庆市税务局对此进行了回复房产赠与所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父母无偿赠与子女房产需提交户口簿或者出生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赠与所需缴纳税费如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74号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13号)规定,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将房产赠与给子女,赠与方与受赠方均需按0.05%减半征收,即缴纳0.%的产权转移数据印花税。
将房产赠与子女,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受赠方于我省接受赠与,按照我省契税适用税率,除居民个人购买住房外,其他均按5%全额征收契税。
来源:大庆日报
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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