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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希发主持召开林甸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会前学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会上听取了关于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在基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工作的汇报;关于迎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年进京到省拟定性为无理访信访案件情况的汇报;关于申请新客运站东等三个地块房屋作出征收决定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调整《林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汇报,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全面建成林甸奶业强县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林甸县“十四五”畜牧产业发展规划》讨论稿、《林甸县推进肉兔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讨论稿、《林甸县“十四五”奶牛产业发展规划》讨论稿、《林甸县良种奶牛繁育基地建设方案》讨论稿、《林甸县推进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讨论稿。县领导杨建华、王永垠、赵锡贵、孟祥富、肖景慧、田纪学、李晓东出席会议,监察委、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等单位领导列席会议。
张希发指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于4月1日起施行,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学习,学懂、弄通、践行《条例》,树立法制观念,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结合实际工作,对标《条例》自查反思,寻找差距,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县的资产管理工作,要加强监督,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效。
在听取关于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在基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工作的汇报后,张希发指出,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全面完善政府决策程序,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能力,不断强化法治思维,为建设法治林甸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在基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工作,张希发要求:要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在充分考虑乡镇和社区承接能力的基础上,指导乡镇和社区实现赋权事项“应接尽接”,加强对乡镇和社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政审批服务机构的指导和培训。对目前不具备承接条件的事项,由原行使职权的部门继续行使。乡镇和社区与原下放职权的部门要理清职责边界,在各自权限内行使行政执法职权,避免出现执法“真空”和多头重复执法的问题。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就关于迎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等工作,张希发强调,要高度重视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不折不扣做好环保督察各项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全面做好迎检准备,要认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与会领导还对其它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记者:刘海岩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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