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林甸县公证处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年5月17日,张某女儿和妻子来到公证处咨询办理房产委托公证的相关问题,经公证人员仔细询问之后了解,张某身体状况不好,不能走动,但神志清醒,张某个人名下单独所有一处房产,房产在勃利县已经出卖,张某因身体原因不能亲自前往勃利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的过户事宜,现委托亲属赵某代为与买房人孙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是张某现住在林甸县某敬老院,由于身体原因不便前来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林甸县公证处决定为其开通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安排工作人员将所需的材料全部准备好,为其提供上门服务。
5月18日下午,林甸县公证处公证人员到了张某所住的敬老院,公证员张淑民亲自为张某宣读告知书并作了笔录,张某在相关资料上签字、按指印。随后公证人员询问了张某在敬老院的生活状况,并叮嘱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张某及其家属表示非常感激。
林甸县公证处始终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效,通过简化办证流程、电话预约、提供上门服务、减免公证收费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努力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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