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媒体报道深圳市医院摊上了一件医疗纠纷,一位患者在术后三个月后发现刀口纱布残留,遂进行了投诉。目前事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今年5月11日,安先生在建筑工地被钢筋刺伤臀部,医院治疗。经过入院检查,5月22日,医生为他进行了肛周脓肿切开引流手术。手术并不复杂,做得很成功。5月26日,在未未完全痊愈的情况下,安先生办理了出院。
出院记录
由于是主动出院,相当于患者放弃继续治疗,所以主治医生让安先生签订了《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在该告知书中,明确告知了患者出院后的继续治疗措施:交代患者出院后应继续在门诊用碘伏纱填塞换药治疗,预防脓肿脓性外口提前闭合,在此形成脓肿的可能。安先生也在该告知书上签了字。
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
安先生在出院后,伤口一直没有愈合,因而无法上班,甚至影响了正常行走和生活。在直到三个月还不见好转、甚至还加重的情况下,安先生医院检查治疗,医生再次为其做肛周脓肿手术时,发现原来的伤口里有两块整齐放置纱布。
此次治疗痊愈后,安先生便立即回到深圳,医院询问。医院负责人告诉他:当时做手术时,确实在伤口上垫了两块碘伏纱,但这是为了伤口的愈合。
安先生指出,此一项医嘱并没有在出院小结医嘱上标明。对此,医院负责人承认,在医嘱上医生可能存在的疏忽,但是这和安先生病情的恶化没有直接的联系。
出院小结
目前,此事件还尚未有最后结果。估计最终需要第三方机构调查、认定与处理。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的理解认为:主要责任在于患者本人。理由有二:
第一,在疾病未痊愈的情况下,患者自己主动要求出院,并阅读和签订了《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已经了解了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的相专门治疗白癜风的医院北京哪家看白癜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