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加强林甸县城镇内道路管理力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请示上级同意,交通管理大队拟对一中路段道路实行道路交通限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林甸县第一中学路段解除单向行驶,实行限制通行,周一至周五限行时段为:早6:00至8:00,中午11:00至11:50,中午1:40至13:40,晚15:30至17:50;晚0:50至1:50,期间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周六周日正常通行,寒暑假正常通行。另外,县客运中心门前和天星岗至温泉花园岗路段抓拍球正式启用,对违停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此通告自00年11月1日起施行,林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违反上述通告规定的车辆,将通过交通警察现场执法和电子抓拍系统对违法车辆予以抓拍、取证,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处罚。特此通告林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O二O年十月十二日编辑:张林娜监制:胡晗丁超投稿邮箱:ldtxzxx16.